关于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暨扬尘防治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4-04-12 15:02:53 |   作者: 平头式塔式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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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文件、会议精神,逐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扬尘管控力度,我站于分三个检查组对辖区内在建安监备案项目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公司开展“三违”现场自查自纠情况、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做督查。本次共检查各类工程建设项目171个,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30份,局部停工通知书11份。从此次检查的情况去看,大多数施工公司对安全生产及扬尘防治工作比较重视,能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所属在建工程做全面的自查自纠,有序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及“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等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扬尘管控较好,安全标准化程度高,扬尘控制措施到位,对有关参建单位及人员予以全市通报表扬,纳入诚信评价体系,给予加分。

  1.张地2006-A37-M号地块商住用房1#-17#、配电房1#-3#、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工程。实施工程单位:上海海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子鲁,监理单位:苏州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符传斌。

  2.张家港市凤凰镇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实施工程单位: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唐勤志,监理单位: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文彪。

  3.城建档案馆和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实施工程单位:江苏德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正平,监理单位: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俞希庆。

  安全管理: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到岗,带班检查记录缺失。新进场工人三级教育滞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疏忽。

  安全防护:部分工程楼层面排架拆除后,洞口防护、电梯井安全门未及时跟上。部分工程悬挑式卸料平台及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施工升降机出料平台两侧封闭不严密。部分水电、安装项目使用的移动脚手架操作面防护栏杆缺失。

  脚手架:部分工程在二次结构施工时连墙件被拆除后未及时恢复。部分工程装饰阶段安全网张挂、脚手板铺设不严密。部分工程上拉式悬挑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符,验收手续滞后。

  临时用电:部分工程小型机械设备未接保护零线,设备开关箱配备不足。部分工程钢筋加工场地上电缆线沿地面明敷,未采取对应的保护措施。

  起重机械:部分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未严格实施季度交叉复检制度,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不完善,缺少周期检查记录,小型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不全。

  文明施工和消防安全:部分工程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易产生扬尘的水泥、砂石等材料未覆盖,主要道路洒水、降尘制度落实不严,喷淋设施未适时开启,施工区域内的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扬尘控制台账记录不全。部分工程楼层面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房地产企业责任落实:房地产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次数不足、记录不全,对监理上报的安全问题未立即处理,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未见支付凭证。

  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风险隐患,对有关参建单位及人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纳入诚信评价体系进行扣分。

  1.张地2006-A41-A号商业用房项目-汇金商务中心万达广场:外装饰(幕墙)。实施工程单位:中建八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梁涛,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闻晓东。

  2.张地2006-A41-A号商业用房项目-汇金商务中心(二期)-酒店宴会厅及公寓式酒店幕墙工程。实施工程单位:江苏佑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庄荣丹,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闻晓东。

  3.张家港城西碧桂园项目1#-8#、商业服务楼工程,实施工程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相成,监理单位:江苏纵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丁海峰。

  4.张家港西张医院有限公司宿舍楼工程,实施工程单位:江苏鲁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石启洋。

  5.张地2014-B06-C地块住房用房项目1-14#、16#-17#、19#、20#、22-24#及地下车库、人防地下室工程,实施工程单位:常州市华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薛高林,监理单位:江苏纵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丁海峰。

  1.实施工程单位要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要求落实整改;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做跟踪检查,严格把关,确保整改到位。

  2.参建单位要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件要求,严格“五环节”管控措施。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实施工程的方案、实施工程的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必须按实施工程的方案施工、施工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

  3.参建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防火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用电操作规程,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

  4.参建单位要加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力度,结合 “263”专项行动和市住建局组织并且开展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部署会、观摩会等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扬尘防治 “十条强化标准”,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5.我站将按照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有关要求,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对未达到扬尘防治标准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并提请市建设监察大队实施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项目责任人记录不良行为。